2024-03-10 04:34:50 | 98招生网
2022年 贵州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奖助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 工作 ,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 研究生 、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 书 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 98招生网
我校202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一)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1.文史、 理工 类
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 艺术 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 体育 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
4.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 大一 学习 。
(三)录取 志愿 顺序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四)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
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五)专业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
2.汉 语言 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
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
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2年高 校招 生 专业目录 为准。
(六)按类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专业按类 填报志愿 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七)专项计划
我校2022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优师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 学费 、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 毕业 证书 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
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等,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宽泛助学基金等。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新生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经核实,对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909960、86701855(录取期间)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站:
2022年通化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通化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2022年招生 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通化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通化育才校区地址: 吉林 省通化市东昌区老站街道新园社区育才路950号。
通化文明校区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光明街道朝阳社区文明路1078号。
海龙校区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福民街道砂轮社区金苑路555号。
白山校区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青山湖社区北安大街2998号。
第二章 学历 证书 颁发
第五条 学生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符合 毕业 条件,本科 毕业生 由通化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 书 ,专科毕业生由通化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通化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 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汉 语言 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心理学、应用化学、统计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业管理、旅游管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药物制剂、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法学、 体育 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专科专业: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通化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 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了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通化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朝鲜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根据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 考试 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录取。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有权对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6.退档。对已投档考生,总分低于所报专业 录取分数线 且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7. 艺术 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省控 分数线 并取得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为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并取得所在省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为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9.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我校普通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非艺术类考生也可以报考。
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调剂有其他中外合作志愿的考生。
11. 高考 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同等条件下,以语文、数学、外语为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新生 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thn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号
邮政编码:134002
联系电话:0435-3209788,3665877(传真)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通化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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